106學年度志工校外研習

106學年度志工校外研習

2018年3月20日 星期二

107年3月志工榮譽卡申請事項


106學年度4梯次教育業務志工申請辦理
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說明
一、新申請(第1次申請)
(一)申請資格:(二者缺一不可)
1. 已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。
2. 志工服務年資滿3年,且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。
(時數採計自90120日至107331止)
3. 社會局要求志工的服務時數貼條一定要符合服務滿3年的時間。(亦即志工滿3年的時間是331,服務時數條最後一張日期不可早於331若學校作業不及者可以切結書日期佐證志工服務滿3)
(二)檢附之文件:
1. 照片:1半身照片2張。
1張實貼,1張浮貼,背面請加註志工姓名及學校名稱)。
2. 身分證正面影本(以便確認身分證字號之正確性)
3. 志願服務紀錄冊封面及內頁影本:務必影印清晰,可供辨識
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服務時間、服務時數等資料,請以A4大小影印不需
裁切,以利送件。
4. 研習時數不得採計。
身分證與服務冊可以在學校影印。

二、到期換發(重新申請)本次申請為107531前期限屆滿者。
社會局已同意,但必須符合申請資格107/3/31前的服務時數需達300小時()以上或以切結書日期佐證
(一)申請資格:(二者缺一不可)
1. 已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。
2. 志工繼續服務年資滿3年,且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。
(時數採計期間為自榮譽卡到期日回溯3107331止)
例如:若榮譽卡到期日為106531日,時數採計期間即為10361日至106531日。
3.社會局要求志工的服務時數貼條一定要符合服務滿3年的時間。(亦即志工滿3年的時間是331,服務時數條最後一張日期不可早於331;若學校作業不及者可以切結書日期佐證志工服務滿3)
(二)檢附之文件:
1. 照片:1半身照片2張。
1張實貼,1張浮貼,背面請加註志工姓名及學校名稱。)
2. 志願服務紀錄冊封面及內頁影本:務必影印清晰,可供辨識姓名、
身分證字號、服務時間、服務時數等資料,請以A4大小影印不需裁切,以利送件。
3. 榮譽卡正反面影本。
4. 研習時數不得採計。
服務冊和榮譽卡可在學校影印。

三、遺失補發者
檢附之文件:
1. 申請名冊(附件3:以電腦繕打申請名冊。
(格式請依照附件檔不得擅改,每頁5位申請人,須由學校承辦人核章。)
2. 照片:1半身照片2張。
1張實貼,1張浮貼,背面請加註志工姓名及學校名稱。)
3. 榮譽卡影本:無則免附。
4. 切結書(附件4)。
切結書可由學校提供給志工簽名

四、申請期程
即日起至107326,將申請所需資料給總務處佳芬老師

2018年1月18日 星期四

107年1月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說明

一、新申請(第1次申請)
(一)申請資格:(二者缺一不可)
1.已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。
2.志工服務年資滿3,且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。
(時數採計自90120日至107131止)
社會局要求志工的服務時數貼條一定要符合服務滿3年的時間。(亦即志工滿3年的時間是131日,服務時數條最後一張日期不可早於131)
(二)檢附之文件:
1.照片:1半身照片2張。
1張實貼,1張浮貼,背面請加註志工姓名及學校名稱)。
2.    身分證正面影本(以便確認身分證字號之正確性)
(可到學校影印)
3.志願服務紀錄冊封面及內頁影本 (請交到學校,由學校影印)
4.研習時數不得採計。

二、到期換發(重新申請):本次申請為107331前期限屆滿者。
社會局已同意,但必須符合申請資格107/1/31前的服務時數需達300小時()以上或以切結書日期佐證
(一)申請資格:(二者缺一不可)
1.已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。
2.志工繼續服務年資滿3年,且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。
(時數採計期間為自榮譽卡到期日回溯3107131止)
例如:若榮譽卡到期日為106531日,時數採計期間即為10361日至106531日。
3.社會局要求志工的服務時數貼條一定要符合服務滿3年的時間。(亦即志工滿3年的時間是131,服務時數條最後一張日期不可早於131)
(二)檢附之文件:
1.照片:1半身照片2張。
1張實貼,1張浮貼,背面請加註志工姓名及學校名稱。)
2.志願服務紀錄冊封面及內頁影本(請交到學校,由學校影印)
3.榮譽卡正反面影本。(請交到學校,由學校影印)
4.研習時數不得採計。

三、遺失補發者
檢附之文件:
1.照片:1半身照片2張。
1張實貼,1張浮貼,背面請加註志工姓名及學校名稱。)
2.榮譽卡影本:無則免附。
3.切結書請告知佳芬老師,佳芬老師會提供)。




請各位志工詳細閱讀以上內容,若符合申請資格的志工(請自行計算手冊的服務時數,再加上你本學期的服務時數),請在126日以前將資料送至總務處文書組。

2017年11月14日 星期二

安坑國小辦理「志工基礎特殊訓練」

安坑國小辦理「106年度志願服務基礎訓練」
一、辦理時間:
基礎訓練:106125日(星期二)上午830分至106126日(星期三)下午4時,共十二小時。
特殊訓練:1061214日(星期四上午830分至1061214日(星期四)下午4時,共六小時。
二、辦理地點:安坑國小林來大樓3樓視聽教室(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36號)。
三、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061122(星期三)截止(額滿即提前截止)
四、研習內容:
基礎訓練(一)志願服務的內涵:2小時。
        (二)志願服務倫理:2小時。
        (三)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:2小時。
        (四)志願服務發展趨勢:2小時。
        (五)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:2小時。
        (六)志願服務經驗分享:2小時。
特殊訓練(一)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:2小時。
        (二)人際關係:2小時。
        (三)團康活動:2小時。
需要報名的志工,可以直接在line上告知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,或是打電話告訴佳芬老師22173146*231
只要志工的姓名和你的用餐是葷或素(學校會提供)
基礎訓練和特殊訓練可以分開報名喔!


1117()中午1200就會傳真報名表給安坑國小囉!

2017年10月22日 星期日

新北市106年慶祝國際志工日活動

新北市106年慶祝國際志工日活動一覽表
親愛的志工夥伴們注意!新北市106年慶祝國際志工日活動開放報名囉~~
一律採網路報名,即日起至1061110日止~歡迎踴躍報名參加!
日期
活動項目
活動地點
報名人數
報名須知
承辦單位
活動承辦人
11/18
()
(詳見附件流程表)
志工家庭野餐趣
(附件1
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前草坪(新北市八里區觀海大道36號)
3,000
本活動限志工運用單位團體報名參加,不受理志工個人報名,每1個運用單位之志工及其家屬均可報名參加,參加人數不限,額滿為止。
社團法人新北市志願服務協會
8953-2149
林玉旋
趣味競賽
(附件2)
20隊,每隊至多20人,惟各項比賽人數為16
新北市各備查及備案志願服務團隊皆可報名參賽,組成隊員以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為主。
中華民國紳士協會
0938-005-018
2895-8186
林黎珠小姐
志工大會舞
(附件3)
300
1.須事先參加團練。
2.綵球由主辦單位提供。
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天元慈善功德會
8967-3536
陳聖雄先生
志願服務宣導攤位
自由參加
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
2981-9090
蘇玫瑾小姐
11/23()
第七屆金志獎表揚典禮
新北市政府3樓多功能集會堂
不受理報名
參加人為獲獎之績優團隊、績優志工及金心獎志工
社團法人新北市志願服務協會
8953-2149
陳思伃小姐
報名注意事項:
一、各項活動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之各項活動簡章,11/18活動流程請參閱附件新北市106年度慶祝國際志工日活動流程表。
二、網路報名流程:請告知總務處佳芬老師
新北市106年度慶祝國際志工日活動流程表
時間
流程
說明
地點
0830-0930
團隊報到
請參與團隊之領隊至大會報到處進行報到
新北市永續環境教育中心前
0930-1000
團隊集合&整隊
參與團隊整隊(包含大會舞團隊)
1000-1010
志工大會舞

1010-1020
開幕式

1020-1030
長官致詞

1030-1040
團隊祈願頒獎
出席團隊祈願表揚代表於10:10請至報到處報到
1040-1300
野餐佈置比賽
宣導攤位

趣味競賽
1300-1330
閉幕式:
1.長官致詞
2.榮耀時刻:
野餐佈置、趣味競賽頒獎、企業志工



2017年8月21日 星期一

新北市政府106年度志工基礎訓練簡章

一、 辦理日期:106年9月21日(四) 09:00-17:00
106年9月22日(五) 09:00-17:00
二、 辦理地點:新北市政府507會議室
(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5樓)
三、 參加對象及人數:新北市未領冊之志願服務人員,共320人。
四、報名方式:一律採團體報名,不受理個人報名,每運用單位限10位。
請至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網站http://vtc.org.tw/ch主選單→網路報名,登入單位帳號密碼後,須填寫報名資料(姓名、性別、葷素及聯繫方式)送出後,請來電確認,始報名完成(如不知道帳號密碼,請來電查詢,電話:2981-9090)。
五、報名時間:8月14日起開放網路報名,至9月11日或額滿即截止。
*本訓練以新北市政府及其所屬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未領冊志工
為優先,共320人。(如人數未額滿,將於9月1日(五)開放予新北市各民間備案志願服務團隊未領冊之志工)。

有意願參加的志工請在本週四以前告知總務處佳芬老師,可以在line上講或打電話到學校22173146*231(我週二和週

2017年慶祝國際志工日-第七屆瞬間即永恆,讓愛無限延伸新北市志工服務攝影比賽

活動內容:新北市志工服務攝影比賽、攝影作品展覽
參賽資格:志工組:新北市各類型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之志工。
          社會組:戶籍設在新北市之年滿18歲之社會大眾。
作品題材:以志工平日於新北市執行服務、支援各類型活動等相片為主題,且未曾公開發表者。
指導單位:新北市政府社會局
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新北市志願服務協會(板橋區館前東路226)
洽詢專線:(02)8953-2149   彭建升社工員
查詢網站:http://www.vtc.org.tw  新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
http://tcva.clouds.twgogo.org/ 社團法人新北市志願服務協會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cvaphoto 活動臉書專頁,搜尋「瞬間即永恆,讓愛無限延伸」
評分標準:主題性60%、攝影技巧25%、構圖及色彩表現15%
獎勵辦法:志工組及社會組各設下列獎項
        特優一名,可獨得禮券五千元及獎牌乙面。
        優等三名,可得禮券三千元及獎牌乙面。
        佳作六名,可得禮券一千元及獎牌乙面。
參賽規則:
() 參賽作品主題須明確表現志工於新北市執行服務、支援各類型活動,使用傳統相機(135規格以上)或數位相機(500萬畫素及其以上)不限,參賽作品一律以作品原件投稿(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原始檔),並沖印成5*7吋彩色照片貼於報名表,不收黑白攝影作品。每位參賽者參賽作品張數至多5,參加作品一律不退件。
() 參賽表內各項資料及組別請詳實填寫,志工組請檢附志願服務紀錄冊封面影本;社會組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      創用CC授權同意書請務必填寫與簽章,作品名稱可一併填寫。
() 1.郵寄或親送參賽表、作品原件與創用CC同意書裝成袋後,於收件截止前寄件或親送,至社團法人新北市志願服務協會(板橋區館前東路226)
      2.電子郵件參賽表、作品原件與創用CC同意書,於收件截止前寄至lovefreecat@gmail.com,檔案過大可分開寄送,信件標題請加註「攝影比賽投稿」與參賽者姓名。
        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
() 投稿作品及投稿原件(底片或數位檔案)之著作財產權全部歸主辦單位,但主辦單位同意原作者以複製方式自由使用複製品。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、發行、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,不另致酬。
() 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。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權、色情、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或文字。
() 參賽作品不得為「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作品」,曾經參加過其他比賽而未獲獎作品則可參賽。違者取消參賽資格,已領取獎項者並追回原獎項。
() 參賽作品不得拷貝、抄襲他人作品或裁剪裝框加色、格放、電腦合成、疊印、彩繪、數位加製,若參賽作品涉著作權、人格權等爭議者,參賽者應自行負責,概與主辦單位無關。
() 參賽作品,如遇人力無法抵抗之災害,或郵寄途中發生意外,主辦單位不予負責。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(包括規格不符),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。
活動流程:
1.比賽作品收件
即日起至1061006日止,郵寄者以郵戳為憑,逾時不候。若親自送件者請於1006(星期五)下午05:00前送達至本會(220新北市板橋區館前東路226樓)
2.比賽作品評選
1061012(星期四) 由評審委員團(攝影專家3人及社會公正人士3人)進行評選,各從志工組及社會組依得票數從中選出特優一名、優等三名、佳作六名。特優、優等,每人限得一獎(詳細評分細則,待評審委員開會討論通過後確定
3.比賽結果公告
 1061019(星期四)公佈於「新北巿志願服務推廣中心」與「新北市志願服務協會」網站,得獎作品另發函通知,未入選作品不另通知。
4.攝影作品展
1061120(星期一)1129(星期三),於新北市政府一樓東側大廳展出。